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不得在公共场所吸食电子烟,对电子烟产品的推荐销售、网络销售等也有明确规定。此次电子烟管理办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对电子烟的监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阶段。
电子烟曾一度被认为是戒烟产品,但其引发的健康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据有关调查显示,早在2013年电子烟就已经进入我国市场,但多年来电子烟监管一直是空白。此次电子烟管理办法的颁布,意味着电子烟的销售、使用、管理都将进入规范化。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当为每个品种的电子烟产品建立产品技术资料,并将有关产品技术指标、成分等信息提交公安机关,以备查验。同时,电子烟不得含有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添加剂等,生产和销售企业要对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并保留质量检验记录。电子烟还需标注含尼古丁量和成分等信息。
电子烟和传统烟草一样,给人带来健康风险,不应当被认为是戒烟产品。此次电子烟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于保障广大青少年健康,维护全民健康,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希望企业和消费者一起共同遵守电子烟管理规定,共同营造健康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