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还在不断发酵中,大家可能已经看到了......
情况是这样的。一个十岁的女孩遭到了养父性侵,令人愤慨的是,这位养父不仅仅性侵了自家养女,还将她的裸照散布在网上。然而,在这件事情后,我们或许也需要思考,我国如何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十分明确地规定:“未成年人享有与本人身心特点相适应的教育权利;圆满完成初中学业以前的义务教育;受到必要的保护和关爱,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遗弃和暴力侵害;得到必要的生活和发展条件等。”那么,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如何呢?
首先,建立全方位的中小学生安全保障体系。学校应当实行教职工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义务,加强对教职工、学生、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员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宣传与教育,积极培育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必要的保护。
其次,完善预防与救助机制。引导未成年人急难时刻呼唤120、急救车等应急机制,构建起预警机制,随时捕捉未成年人遇险可能。
未成年人是祖国和社会的希望,更是需要我们给予特别的注意和关怀的人群。建设完全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是整个社会所必须重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