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责任以其所认缴或已实缴的股本为限的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具有法人地位,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也成为了我国企业法律最为基础的组织形式之一。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在于为股东们提供了一定的资本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资产和所有者个人财产是分离的,也就是说,股东们的风险承担是有限的,不会因为公司资不抵债而影响到个人的正常生活。
此外,有限公司还有许多的财税政策上的优惠政策,如增值税的抵消等等,在一定意义上为企业家们的经济负担减缓了一些。
尽管如此,有限责任公司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成立的资金经费大,法人制度尚不完善等等。然而,总的来看,有限责任公司依然是中小企业的首选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