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骇人听闻”,我们或许早已熟悉。它是一个形容词短语,用于形容某些事物令人感到非常惊讶、悚然或害怕。它可以用来形容一些特别严重或令人恐惧的事情,比如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案、可怕的交通事故以及恶性肿瘤等等。
但是,你是否注意到了“骇人”这个词的用法?在上述范例中,它似乎是用于形容名词“谋杀案、交通事故以及肿瘤”等等,非常好理解。
但如果我们将其拆分成“骇人”和“听闻”两个词,大家有没有想过,它们分别代表什么意思呢?
说到“骇人”,它的意思其实是“令人吃惊、震惊或惊恐”的意思。而“听闻”则是指“从耳朵听到消息、获悉情况或得知消息”的含义。
因此,将两个词合起来,就可以得到“令人吃惊、听到的消息或情况非常惊人”的意思。
那么,当我们在写作中使用“骇人听闻”这个形容词短语,就要注意它的语境和用法。我们要确保该词的修饰对象是符合其本意的,同时避免出现歧义、甚至错误的表述。
让我们从头到尾了解“骇人听闻”的意思,再利用它来描述某些非同寻常或严重的事件,更能引人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