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摊派是一个在中国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征象。它指的是在社会生涯的各个领域中,以及个人、团体之间,不分责任、不分清晰的随便摊派和转达事情、义务、责任等的行为。
乱摊派征象的泉源可以追溯到个人素质、组织治理和社会文化等多个方面。首先,乱摊派与个人素质有关。一些人缺乏责随便识和事情起劲性,经常将自己的职责和事情推卸给他人,导致义务不落实、效率低下。
其次,乱摊派与组织治理有关。一些组织内部存在部门之间相同不畅、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导致义务转达不明确、责任模糊,乱摊派征象严重。
再次,乱摊派与社会文化有关。在一些区域和社会群体中,乱摊派被视为一种常态,甚至被以为是“伶俐人”的显示,导致乱摊派征象在社会中得以延续。
为解决乱摊派问题,需要全社会配合起劲。个人要树立责随便识,提高事情起劲性;组织要增强内部治理,明确分工,确立责任制度;社会要提倡诚信守责的价值看法,确立协调有序的事情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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